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和 “七五”普法考核任务的要求,7月30日下午,武陵区民政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宣讲活动,并邀请法律顾问详细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的婚姻家庭篇和继承篇相关内容。

宣讲会现场
婚姻家庭篇中:疾病婚姻由无效婚姻转变为可撤销婚姻、放宽了请求撤销胁迫婚姻的起算时间、新增离婚冷静期;
继承篇中:明确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、放宽被收养人的条件、新增政府收养评优制度;
这些规定制定得更加完善严谨、更加人性化,民法典正式实施后,武陵区民政局开展婚姻登记、收养登记工作也有了更加强有力的法律依据。
(武陵区民政局 罗欣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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